海岸带综合利用

政府通过制定计划和法规,综合管理和安排海岸带各种资源开发和空间利用的布局、比重和次序,从而既能保护资源和环境,又能获得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海岸带指陆地与海洋的交接地带。沿海岸滩与平均海平面的交线称为海岸线。海岸带是海岸线向陆、海两侧扩展一定宽度的带形区域,其宽度的界限尚无统一标准,随海岸地貌形态和研究领域不同而异。中国全国海岸带和海涂资源综合调查规定:海岸带的宽度为离岸线向陆侧延伸10公里,向海到15米水深线。

海岸带开发利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建造港口,发展海运事业。目前世界各国共有2300多个海港,国际贸易货运量99%通过这些港口,其中年吞吐量在100万吨以上的约有200个。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海港数量和吞吐量迅速增加。

海岸带往往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海涂。利用海涂发展水产养殖业为沿海各国所重视。现在世界海洋养殖业年产鱼类约50万吨,海藻栽培年产 130万吨。一些海岸带由于河流挟带泥沙入海,每年海涂都有自然增长。如中国的大河每年入海泥沙达20余亿吨,大部分沉积在河口海岸,一些岸段的岸线每年向外延伸数十至数百米。许多海洋国家还围海造地,扩充海岸带土地资源。荷兰从13世纪开始围垦海涂,至今总面积达7100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面积的五分之一。中国从唐代(618~907)已开始较大规模的围垦,1949年以来共围垦了800余万亩(见围海工程)。

海岸河口水域饵料丰富,是大量鱼类生长和孵化的场所,海岸带的渔业生产在海洋捕捞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如美国海洋渔业生产有70%是在海岸带进行的。

在海岸带开辟盐场提取海盐,是人类食盐的主要来源。海盐也是重要的化工原料。此外,一些工业发达国家从海水中提取碘、钠、镁、溴等重要元素和铀、锶等稀有元素,发展工业生产(见海洋资源化学)。

开发利用海岸带的石油、天然气资源是目前世界上正在发展的重要产业。海岸带还蕴藏有大量可供开采的煤、铁、钨、锡、砂砾矿以及稀有元素矿物金红石、金、金刚石等(见海底矿产资源)。

海岸带蕴藏有潮汐能、盐差能、波浪能等可再生海洋能。据初步计算,全世界海洋潮汐能约10亿千瓦,主要集中在浅海区。中国沿海潮汐能蕴藏量约 1亿千瓦(见海洋能利用)。海岸带在水利建设和国防建设上也占有重要地位,并且是建立海滨和海上旅游、疗养区的场所。

由于海岸带具有各方面开发利用的价值,而不同的开发利用目的之间往往相互牵制甚至发生矛盾。长期以来大多是由各地区、各经济部门进行单目标开发利用,以致某些资源遭到破坏或污染环境。例如,海岸工程建成后,海岸动力因素发生变化,可能引起新的工程技术问题;水流、滩涂的演变也会对鱼类洄游和贝类生长发育条件产生影响;采油和排污工程有污染环境的危险,并对稀有动植物、珍贵文物、名胜、古迹和游览胜地产生影响,等等。各国在这方面均有不少经验教训。如埃及阿斯旺水坝的修建使入海口海岸迅速蚀退,沙丘体阻塞溯河性鱼虾洄游通道,仅沙丁鱼减产每年即损失几百万美元。但是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明确提出了海岸带的综合利用问题。许多沿海国家开始采取措施,对海岸带实行综合管理和开发,已取得成果。例如,荷兰于1953年开始进行的“三角洲计划(The Delta Project)”,完成后能防止高潮洪水灾害,改善鹿特丹港和安特卫普港的航运条件,并使莱茵河下游两侧河网完善,形成的淡水湖能确保工业和生活用水,还可以开辟新的游览区。

海岸带综合利用的工作主要包括:

(1)开展海岸带调查,全面掌握自然、社会和经济条件。如中国50年代开始对全国大部分海区的海岸带进行了普查;70年代以来,又开展了全国海岸带和海涂资源综合调查。

(2)通过对海岸带资源进行综合评价,制定旨在保护环境并获取最大经济效益的综合开发利用的规划,进行多目标开发,尽可能创造资源保存和再生的条件。

(3)加强海岸带管理。制定管理法规,建立专门机构,协调各种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进行环境监测和保护,监督综合开发利用方案的实施。各国对此都很重视,美国1972年通过了《联邦海岸带管理条例》,从联邦到各州都建立了海岸带管理机构。中国也设立了全国和沿海省、市、自治区海岸带开发和管理的机构,拟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岸带管理法》,并于1984年底成立了中国海岸带开发与管理研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