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保护

防治或控制森林自然灾害的生产活动。森林经营的内容之一。森林灾害包括病害,虫害,鸟、兽害以及火、烟和气象灾害等(见森林病害、森林害虫、森林火灾、森林鸟兽害、森林气象灾害),其中病、虫、火对森林的威胁最大。

各种森林灾害的发生既有其独立性,又有其相关性。如森林遭受火灾或气象灾害后,除部分林木立即被毁外,留存林木还会因生活力急剧降低而易罹病、虫害而大量死亡,甚至全林被毁。病、虫、火、鸟、兽、气象等因子都是森林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如何使这些因子在这一系统中处于相对平衡的状态,是控制灾害发生的关键。预防灾害的首要措施是选用良种造林,注意树种搭配,提高造林质量,实行集约经营,形成良好的森林生态系统。其次同时要开展预测、预报工作,对已发生的灾害采取综合措施,又不能伤害天敌和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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