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试验

指新育成或引进的品种经育种单位试验表现优良并有推广可能时,在同一生态区域内选有代表性的若干地点,采取同一试验设计所进行的联合品种比较试验和生产试验。又称品种区域适应性试验。是品种选育与推广之间的中间环节。区域试验布点多、范围广,能在较多样的生态环境和接近大田生产的条件下进行试验,有助于迅速明确新品种的推广价值和适应范围。

任务

中国的品种区域试验是在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的领导下统一进行的。主要任务是:

(1)鉴定出适于不同地区推广的优良新品种,以替换老品种;

(2)明确新品种的适应范围,确定推广地区,为实现品种布局区域化提供科学依据;

(3)了解品种特性,制定一套相应的栽培技术;

(4)系统积累基因型与环境互作等资料,为作物生态区划、确定育种目标和区域试验地点的选择等提供依据。

方法和程序

(1)划区选点。通常在某种作物的分布范围内,按自然条件和生产条件划分为若干近似的生态区域,如中国的玉米区域试验划分为东北春玉米区、华北春夏玉米区、西南玉米区和东南玉米区,然后在同一生态区域内选定有代表性、分布合理的若干试验点。由于同一作物有不同类型的品种,所以也要根据不同品种类型分组进行区域试验。如水稻可在同一区域试验范围内分成籼、粳稻或早、中、晚稻组;有的作物可分高肥组和中肥组;复种地区则可根据播种期不同分组等。

(2)试验设计。区域试验在小区面积、排列方式、重复次数、记载项目和标准等方面有统一规定,一般采用随机区组设计,重复不少于3次等。供试品种以不超过15个为宜。各试点都用同一对照品种,必要时可增设当地推广品种作为第 2对照种。供试种子应是原种。生产试验在接近生产条件下进行,小区面积一般在1亩以上(见田间试验设计)。

(3)试验年限。区域试验为2~3年,其中表现好的品种在进行第2年试验的同时可参加生产试验;生产试验1~2年。个别品种第1年在各试点普遍表现差时,可予以淘汰。

(4)品种资格。申请参加区域试验的品种,一般须有2年以上的品种产量比较试验结果,并比对照品种增产10%以上,或产量不低于对照品种但具有某些突出优点。

(5)工作程序。每年由主持单位汇总各试点的试验资料,对供试品种作出年度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同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进一步审定供试品种能否推广以及推广的区域范围。最后以文件形式公布核准推广的品种名称、选育单位、主要特性和栽培要点。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