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密度

造林时单位面积上的种植点数。又称初植密度。造林密度与株行距大小密切相关,有时用株行距作为造林密度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意义和作用

造林密度的大小对林木的生长、发育、产量和质量均有重大影响:

(1)造林密度与单位面积造林地上成活的绝对株数密切相关。因此,通常在立地条件较差而造林成活率不高的地方,适当增加初植密度,以保证幼林及时郁闭所必需的成活株数。

(2)造林密度与幼林郁闭的早晚密切相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造林密度大,则幼林郁闭早;反之则郁闭晚。而幼林郁闭的早晚又与林分的稳定性幼林抚育的年限、第一次抚育间伐的年限和出材的尺寸等有密切关系。

(3)造林密度对林木的生长发育有直接关系。对树高生长的影响虽较小,但适当密植对有些树种的高生长有促进作用,但林分过密则可导致树高生长的显著下降。密度对树干直径生长的影响较大,二者呈反相关,密度越大单株材积越小。

(4)人工林密度偏大会延迟林木开始结实的年龄及减少林木的单株结实量。

(5)适当加大密度可使树干通直、饱满,并能促进自然整枝;但过密则形成细高干材。密度与木材机械力学特性的关系因树种而异,大部分针叶树种在稀植条件下形成的宽年轮木材的材性比正常木材的材性有所下降。

在人工林进行系统抚育采伐的情况下,林木的生长发育不仅与初植密度有关,更主要的是要受各个时期间伐强度的影响(见森林抚育采伐)。

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确定造林密度时一般考虑下述因素:

(1)树种的生物学特征。凡速生的、喜光的、宽冠的树种,造林密度宜稀;反之宜密。

(2)造林地立地条件。通常立地条件好,造林密度宜稀;反之,则宜密。但在特别干旱的造林地上,造林不以林冠全面郁闭为目标,造林密度以稀为宜,可保证树木根系的充分扩展,吸取足够的水分。

(3)经营条件。集约栽培的人工林,其造林成本高,林木生长快,造林密度不宜大。粗放栽培的人工林,造林密度可适当加大一些。但少数以生产生物量为主要目标的高度集约栽培的人工林,也可以采取高密度短轮伐期的经营方式。

(4)林种。如薪炭林以生产全株生物量为目标,一般宜密。用材林以生产干材为目标,密度宜适中。许多经济林以生产果实为主要目标,要避免树冠相接,一般宜稀。同为用材林,以培育中小径材为目标的人工林宜密,而培育大径材为目标的人工林宜稀。但在小径材有销路又有充分劳力开展早期抚育间伐的地方,即便最终目标是培育大径材,其初植密度也可大一些,以后可通过多次间伐再使林分密度下降。

(5)造林成本和经济收益。造林密度大,则造林成本高。造林的经济收益包括中间利用的收益及主伐利用的收益,在林农间作的情况下还应包括间作物的收益。造林密度对这几项经济收益的多少都有显著影响。因此,确定造林密度时应作经济上的分析和论证。

在不同立地条件下营造不同密度的试验林,可直接为确定造林密度提供依据。但这需要很长的时间。总结生产性人工林的生长,也可从中求出密度与生长的数量关系,并可依此编制各树种的密度管理图。

中国主要树种的造林密度

根据多年来的生产经验和试验、研究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于1982年颁发的《造林技术规程》中提出了中国主要造林树种的适宜造林密度(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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