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中毒

河豚引起的中毒。鲀形目(Tetraodontiformes)中有40多种鱼含有河豚毒素。这类鱼外形似豚,常在河口捕到,故江浙一带称之为“河豚”或“河鲀”,其他各省还有不同俗名,如艇巴、蜡头、街鱼、乖鱼、龟鱼、气泡鱼等。此类鱼上下颌成 4个喙状牙板(学名原意即为四牙),身体无鳞。中国的河豚中毒多由豹纹东方鲀(Fugu pardalis)(见图)及弓斑东方鲀(F.ocellatus) 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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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起人中毒的河豚毒素有河豚素(又称河豚精、河豚戊糖)、河豚酸、河豚卵巢毒素、河豚肝脏毒素及其他衍生物。其中河豚卵巢毒素了解最多最早,毒性也最强,为小分子量、非蛋白质的神经毒素,其毒性比氰化钾大1000余倍。据报道说毒素 0.5mg即能毒死一个体重70公斤的人。该毒素微溶于水,不溶于无水乙醇或其他有机溶剂,但易溶于稀醋酸中。对盐稳定,将河豚用30%盐腌制一个月,卵巢内仍含毒素。煮沸2小时,毒性可失去一半。100℃加热4小时,115℃加热3小时,120℃加热20~60分钟,200℃加热10分钟,毒素可全部破坏。

碱类可分解此毒素。河豚毒素中毒与箭毒中毒类似,可使神经末梢和中枢发生麻痹,首先是感觉神经,其次是运动神经,最后因呼吸中枢和血管运动中枢麻痹而死亡。

河豚鱼的毒素主要在卵巢、肝脏,其次为肾、皮肤、眼、鳃和血液。个别种类的肠、精囊和肌肉亦有弱毒。毒素因季节亦异,春季(2~5月)为卵巢发育期,毒性最强;6~7月后,卵巢退化,毒性逐渐减弱。肝脏毒性亦以春季最强。

河豚毒素除在鲀形目鱼中存在外,尚在蝾螈、箭毒蛭、台湾云斑栉虾虎鱼(Ctenogobius criniger)中发现。

河豚毒素很易吸收。摄入后,口周围及舌很快出现麻木感,重症病例可于30分钟内死亡。毒素摄入后迅速分布于肾、心、肝、脑、肺、肠和血液中。潜伏期一般为10分钟至 3小时。一般先在末梢(手指、口唇、舌)有麻木刺痛感,然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并有四肢无力、发冷;继而出现神经麻痹。重者出现全身瘫痪。最后死于呼吸麻痹,心肾衰竭。潜伏期愈短,则症状愈重,死亡率愈高。

中毒后要及时催吐、洗胃及导泻。静脉补液以促进毒素排泄及维持水、电解质平衡。由于河豚毒素毒性很强,故一旦发现个别人中毒,即应及早将同批进食的其他人列为抢救对象。

据报道半胱氨酸可用为解毒药,可试用静脉滴注。还可用中药鲜芦根、鲜橄榄解毒。此外可作对症治疗。

河豚中毒多为误食所致。有的人喜食河豚,又未将毒素除净。一般居民很难做到安全食用,因此应禁止出售鲜河豚。因特殊情况需进行加工食用的河豚应在有条件的地方集中加工,加工废物应妥善销毁。不新鲜的河豚鱼不能加工,因内脏中毒素可能侵入肌肉。经盐腌、晒干加工的鱼肉,或制成的罐头应证明无毒,方可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