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法

八法之一,通过发汗以祛邪外出解除表证的治疗方法。又称解表法。可使腠理开泄,气血流畅,营卫调和,以解除肌表的邪气。《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记载的“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就是汗法应用的原则。

汗法主要适用于外感表证,如感冒,麻疹初起疹点隐隐不透,水肿病腰以上肿甚,疮疡初起而有寒热表证,或虽汗出而寒热不解的表证等,欲透邪外达,均可用汗法治疗。

由于表证有寒热性质的不同,所以,汗法又分为辛温发汗和辛凉发汗两大类。又由于患者体质有强弱,邪气有兼夹,临床上须参以补益、理气、祛痰、化饮等法,从而衍生出多种治疗方法。

(1)滋阴(养血)发汗法。滋阴法或养血法与发汗法配合的治疗方法。适用于外感表证兼有阴血不足证。因阴血亏虚之体汗源不充,感受外邪后,不能作汗达邪外出,单独使用发汗法易伤其津液,使阴液更加不足,须用滋阴(或养血)药与发汗药配合使用,滋其液以充其汗,发其汗以解表邪,邪正兼顾,解表而不伤正。常用药物有玉竹、地黄、麦冬与葱白豆豉、麻黄、葛根等同用,代表方如加减葳蕤汤。

(2)助阳(益气)发汗法。助阳法或益气法与发汗法配合的治疗方法。适用于外感表证兼有阳气不足之证。因阳虚之体正气不足,感受外邪后,不能鼓邪外出,须用助阳(益气)药与发汗药配合使用,扶正以御邪气,发汗以解表邪。常用助阳益气药有附子、人参、黄芪与解表药羌活、防风、麻黄、细辛等同用,代表方如麻黄附子细辛汤、人参败毒散。

(3)理气发汗法。又称理气解表法。理气法与发汗法配合的治疗方法。适用于表证兼有气滞之证。因气分不舒,又感受外邪,须发汗兼理气,才能适应病情。常用理气药物如香附、陈皮、枳壳等,与发汗解表药物同用,代表方如香苏散。

(4)化饮发汗法。又称化饮解表法。化饮法与发汗法配合的治疗方法。适用于表证兼有痰饮之证。由于患者素有痰饮内伏,一旦感受外邪,则外邪引动内饮。此时,单纯的发汗或仅治其饮,均不能撤其邪,必须发汗与化饮两法配合使用,才可使外邪得解,里饮蠲化。常用化饮药有半夏、干姜、陈皮等,与解表发汗药同用,代表方如小青龙汤。发汗除使用内服药物外,还可以使用热浴、熏蒸等外治法。汗法用药,多属辛散轻扬药物,不宜久煎,否则药性耗散,作用减弱。服药后宜避风寒,增加衣被,以助发汗,但以遍身微汗出为佳。发汗以汗出邪祛为宜,不可使其大汗淋漓,以免汗出过多,损伤正气。汗法适用于外感表证初起,若表邪未尽,又有里证,须表里双解法;若妇女产后、年老体弱、久病之后、失血过多、严重吐泻及热病伤津、津液不足,发汗须与扶正法配合使用。若表邪已入里,则不宜再用汗法。若麻疹已透、虚证水肿、疮疡已经溃脓,以及痹病无表证,非表证发热等,均不宜使用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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