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保障

为安全可靠地完成航空飞行任务所进行的全部保证工作。直接的飞行保障工作有通信与导航保障、雷达保障、气象保障、航行调度保障以及搜索和救援工作等。

通信与导航保障

保证导航设备的正常工作和顺畅的通信联络,即随时向飞行人员和有关部门提供导航与通信资料;保证导航、通信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准确、不间断地工作和准确记录空地联络内容。

雷达保障

用各种雷达设备及时获取飞行器在空中的位置信息,并通过通信和其他渠道及时准确地将信息送至指挥所、航行调度室、空中交通管制中心或指挥塔台。雷达保障工作包括:及时、准确、连续地测定和通报空中飞机的位置和高度;严密监察飞机是否按预定航线(空域)和高度飞行,及时发现和向飞机通报偏离航线、超出空域的情况,特别加强沿海地区、国境地带、空中禁区,以及国境地带的空中走廊或进出口等特定地区的监察;当数架(批)飞机在同一航线、同一高度顺向飞行或它们的航线靠近、交叉或相对飞行时应增大通报的密度;当获知空中有迷航、遇险飞机时,加强观测,利用各种技术和设备,迅速判明飞机的实际位置和情况。

气象保障

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天气实况和发出危险天气警报。它的工作包括:不间断地观测天气情况,分析研究各种气象资料;根据飞行任务和飞行计划及时提供在预计飞行时间内飞行区域或航线、起飞机场、降落机场、备降机场的天气预报;向过往飞机适时提供本机场的天气实况,向飞行中的本场飞机提供本机场、降落机场、备降机场的天气实况;对可能妨碍飞行和威胁飞行安全的天气详加分析,提出改变航线或转场降落等建议;预计或发现将有威胁飞行安全或影响机场上飞机和地面设施安全的危险天气时,发出危险天气通报或警报,提出安全措施方面的建议;在判明已不会出现危险天气或危险天气已消失时,及时解除警报。

航行调度保障

任务是掌握飞行动态,监督飞行活动,维护飞行秩序。它的工作包括:向飞行员提供飞行资料,包括机场资料和导航资料;为飞行提供最好的航线和飞行高度的建议;对飞机的飞行提出调配措施,使之保持规定的时间、垂直和侧向间隔,保证飞行安全;对迷航或发生困难(如天气变坏、发动机故障)的飞机,提供摆脱困境的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