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保证率

预期灌溉用水量在多年灌溉中能够得到充分满足的年数的出现机率。又称灌溉设计保证率。它是灌溉工程设计标准的一项重要指标,以百分率表示。

由于各年降雨量、蒸发量、气温、湿度等气象和水文条件的不同,水源供水量和灌溉用水量都有差异。在设计灌溉工程时,如按最干旱年份情况计算供需水量,则可供取用的来水量少,相应确定的设计灌溉面积小,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工程运行期间农田受旱缺水的机遇较少,但在不太干旱的年份,可以利用的水源得不到充分利用,这样的设计是不经济的。相反,如按水源较丰富年份进行设计,确定的灌溉面积大;但农田受旱缺水的机遇较多;这样的设计也不尽合理。为了要挑选一个适当年份作为设计灌溉工程供需水量的依据,采用数理统计方法,根据以往若干年份的气象、水文等观测资料,通过统计分析,选出有一定机率的水文年份,作为灌溉设计标准。1984年,中国规定在大、中型灌区设计中,统一采用灌溉设计保证率作为灌溉设计标准,并规定灌溉设计保证率系指设计灌溉用水量的保证程度,用设计灌溉用水量全部获得满足的年数占计算总年数的百分率表示,即:

公式 符号

式中P为灌溉设计保证率;m为设计灌溉用水量全部获得满足的年数;n为计算总年数(按时历年法,系列一般不少于15年)。

图

对于中小型灌区,确定灌溉设计保证率时,可通过现有灌区实际调查,根据经验进行分析,并参考表列数据选定;对于大型灌区,设计时要通过技术经济论证系统分析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