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密度

在一定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面积与用地面积之比,一般以百分比表示。它是城市规划的定额指标之一。在居住区规划中,建筑密度通常是指居住建筑的密度。建筑密度作为一项指标,可以直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物的密集程度。居住建筑密度指标,取决于包括院落的组织,绿地所占的比率,气候、防火、防震、地形条件等对住宅建筑布置的要求,以及建筑层数、层高、房屋间距和排列方式等各项因素。在一般情况下,平均建筑层数愈高,建筑密度愈低。根据1980年中国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新建居住区的居住建筑密度是:4层楼区一般为26%左右,5层楼区一般为23%左右,6层楼区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