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人凭倚和支承物体的家具。又称台。几、案也属桌类。早在4000年前古埃及就有木桌。公元 1世纪古罗马出现大理石和青铜制的桌。在中国战国时就有几和案,如1978年湖北随县出土了战国漆案和漆几。其中漆案造型端庄稳重,案腿呈栅状,主柱雕成禽形,外表漆绘花纹图案;漆几为板状几腿,榫卯结构油漆黑地朱纹。隋、唐时期出现了高桌。

桌的品种繁多,按形式可分支架式和柜式两种。支架式由桌面和支架组成,如餐桌、会议桌等;柜式由桌面和柜体组成,如办公桌、绘图桌等。现代桌的品种逐渐趋向组合、多用途发展。

桌高与座高应配合合理。两者高低差为300~320mm。桌面过高会引起坐者耸肩、低头,肘低于桌面而感到不舒适,如长期伏案工作将会导致颈(脊)椎肥大;桌面过低又会使人体腹部受压而引起肌肉紧张,易于疲劳。合理的高度使人体正直,前倾角不大于30度,肩部放松,肘弯近于90度,视距保持与桌面距离350~400mm。桌面的宽和深以坐者手可达到的水平活动范围,并可放置必要的用具而有余为宜。如方桌的宽和深一般为750~1000mm;单柜桌宽为900~1200mm,深为500~600mm;多人并座的餐桌、会议桌等,按人均500~600mm计宽。桌子下部活动空间,宽一般不小于520mm,深不小于450mm,高不低于580mm,以保持坐者下肢伸展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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