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

用于防治有害昆虫的一类农药。昆虫属于节肢动物门昆虫纲,种类极多,对人类有害的约1万种,重要的有600多种。 几乎所有的农作物都遭受害虫的侵害。全世界农业生产每年因虫害平均减产13%。此外,害虫在仓库、园林、公共场所和家庭都有危害,还作为带菌煤介传染多种疾病。使用杀虫剂是害虫防治方法中一种常用的现代化技术,具有方便、迅速、高效、经济等优点,但若使用不当,也会产生人畜中毒、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等弊端。大多数杀虫剂是作用于神经系统的毒物,在品种之间由于理化性质、毒性、作用机理、代谢方式、稳定性等方面的差异,其适用对象(杀虫谱)和安全性各不相同。杀虫剂进入虫体的途径有:

(1)胃毒作用(经消化道);

(2)触杀作用(经表皮);

(3)熏蒸作用(经呼吸道);

(4)内吸作用(经植物吸收、传导,然后被害虫吸食)。对害虫毒性高、而对人畜毒性较低的杀虫剂称为选择性杀虫剂。一种杀虫剂经长期使用后,往往出现害虫的抗药性的问题。为此,应避免单一品种长期使用,最好是多品种轮换使用。使用杀虫剂应特别注意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为了正确合理地使用杀虫剂,近年来发展了综合防治,简称IPM的体系,在害虫防治中引入生态学概念,把化学防治与生物防治、农业防治等各种措施有机地结合,既可避免滥用杀虫剂,又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沿革

早期的杀虫剂主要是一些天然产物(如除虫菊、鱼藤、烟碱)和无机化合物(如砷酸铅),应用不广。20世纪30年代末,发现滴滴涕和40年代初发现六六六的杀虫性质以后,合成有机杀虫剂开始迅速发展,形成现代杀虫剂体系。40~60年代是有机杀虫剂蓬勃发展时期,涌现出有机氯、有机磷、氨基甲酸酯三个系列的大量品种,杀虫剂成为农药工业发展最早的大类产品。随着杀虫剂的广泛应用,人畜中毒、环境污染和害虫抗药性等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70年代以来,一些有缺点的品种逐渐被淘汰,主要是在环境中残留时间长的有机氯杀虫剂(包括应用最广的滴滴涕和六六六)和毒性很高的某些有机磷杀虫剂;而另一些更高效和较安全的新品种陆续开发出来,其中重要的有合成拟除虫菊酯类和沙蚕毒素衍生物类等由天然杀虫物质改变分子结构而合成的杀虫剂。与此同时,杀虫剂的研究开发领域不断扩大,微生物杀虫剂有较快发展,一些超出常规“杀虫”概念的具有特殊防治效能的化学药剂也已研制成功而开始商品化。例如昆虫生长调节剂(表皮几丁质合成抑制剂、保幼激素、抗保幼激素等)、昆虫行为控制剂(天然的和合成的性信息素等)、不育剂、驱避剂、拒食剂等等。到80年代,全世界杀虫剂品种已超过500种,1984年市场销售额达到44亿美元(包括杀螨剂)。杀虫剂在世界农药总销售额中占32%,是次于除草剂的大类产品。杀虫剂除了在农业上广泛应用外,在卫生和其他领域的应用也不断增长。

分类

按来源可分为生物源杀虫剂和化学合成杀虫剂两类。

生物源杀虫剂主要品种有:

(1)高等植物中提取的杀虫有效成分的制剂,如烟碱、鱼藤酮、天然除虫菊素、印楝素等。

(2)微生物源杀虫剂,又分为抗生素类(见农用抗生素)和活体微生物杀虫剂(见微生物杀虫剂)。

(3)昆虫生理活性物质,如信息素。

化学合成杀虫剂又分为:无机杀虫剂、有机氯(卤)杀虫剂、机机磷杀虫剂、氨基甲酸酯杀虫剂和拟除虫菊酯等(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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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