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崖墓

中国东汉时期在崖壁上开凿洞穴放置棺木的墓葬形式,分布于四川、湖南、江西、贵州等地,以四川地区最多。根据崖墓平面特征及规模可分为三类:

单室墓。仅有一个墓室的崖墓,一般深为3~5米,宽1.5~2米,高约1.7米。单室墓数量较多,形制简单,为当时平民阶层的崖墓形式。此外,尚有在单室墓一侧或两侧设耳室,亦作置棺之用。有的单室墓还在墓壁上凿出壁龛和灶台。1959年在四川省新津县牧马山发现的第13号墓即属此类。

重室墓。比单室墓多一个前室,是当时宅第“前堂后室”布局的反映。墓室的大小同单室墓差不多,后室为置棺处。如牧马山第17号墓。重室墓也有带耳室的,耳室一般设在后室的一侧或两侧。墓中耳室较多的,是族葬的表现。前堂后穴墓。此类墓规模较大。特点是入口部分有一较高大的享堂,后部开凿1~4个墓穴不等,而以前堂双穴为多。墓穴多由重室墓组成,多附有耳室。墓的宽大前堂,把后部并列的墓穴统一起来,为供整个家族祭奠之用的墓祠,故前堂全部敞开,或立1~2个石柱。如四川省乐山县白崖第 45号墓(图1,图2),宜宾县黄伞溪崖墓等。这种后部墓穴并列的方式,是受崖墓深度的限制,也是多墓穴要求的结果。有的前堂后穴墓还采取分期建造,为后代留出开凿墓穴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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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墓的形式、平面布置、立面、细部直到墓室的内部布置都仿尘世的住宅,如重室墓分前后室,象征人间住宅的前堂后室。入口处的墓门仿宅门的木构造在石崖上雕出柱子、斗栱、飞檐。有的在门旁还雕有门阙。此外墓室内壁面有隐出的仿木构件,如有的将墙面划分成方块示意外露的木墙骨,壁面上部刻隐出的斗栱,有的在墓室和耳室间,以石柱斗栱分隔成两个空间。还有在墓室壁面凿出壁龛和灶台等世人住宅的常用物。从这些可以了解到汉代木构建筑的概貌。

崖墓盛行于公元2世纪,蜀汉时已趋衰落,至南北朝时则成为尾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