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挂运输

采用汽车列车进行的运输。汽车运输事业的发展,要求增大车辆的载重量。而增加单辆汽车载重量,要受到轴数、轴负荷和道路、桥梁承载能力等条件的限制。使用汽车列车,可以在不提高轴负荷的情况下增加车辆的载重量。

拖挂运输开始于20世纪20年代初。最初的汽车列车由汽车和1~2辆全挂车组成,这种汽车列车行驶稳定性较差。后来出现了鞍式牵引车和半挂车组成的汽车列车,很快成为拖挂运输中运载货物的主要工具。中国于50年代后期开始发展拖挂运输,到1983年底止,全国交通系统营业载货汽车和牵引车中有65%拖带全挂车和半挂车。现在上海、北京、天津等少数城市主要采用由鞍式牵引车和半挂车组成的汽车列车,而大部分省市仍主要采用由汽车和全挂车组成的汽车列车。

在载重量相同的条件下,汽车列车与单辆汽车相比,有下述优点:

(1)结构简单,制造、修理和保养费用较低;

(2)车辆重量利用系数(额定载重量与自重的比值)较高;

(3)车厢装货面积较大,车辆有效载重量能够充分利用;

(4)可根据运输需要和条件灵活地调配车辆;

(5)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汽车运输成本

在组织拖挂运输工作中,既可将汽车和全挂车或牵引车和半挂车固定配套使用,还可利用牵引和被牵引车辆能够摘挂的特点,实行甩挂运输和区段牵引制运输形式。甩挂运输是在一点装货和一点卸货,或一点装货和多点卸货、或多点装货和一点卸货的固定路线上,配备数量多于汽车(或牵引车)的全挂车(或半挂车),组织穿梭式的往复运输。运输过程中,汽车或牵引车在装卸货点甩下全挂车或半挂车装卸货,挂走已装货(已卸货)的挂车或半挂车。区段牵引制运输是在长途运输中将汽车列车行驶的路线划成几个牵引段,汽车列车越段时,更换牵引车和驾驶员,半挂车则由装货点直达卸货点。这两种运输形式都有利于节省车辆等待装卸货物的停歇时间,提高车辆运用效率,加速货物运达速度。后一种方法还能保证驾驶员的正常劳动和车辆的正常保养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