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芦塘沽盐场

中国大型海盐场之一。位于天津市海河口两侧,东临渤海湾,面积共约260km2。前身是丰财场,于南宋咸淳元年(1265)建于天津葛沽镇,初系置灶煎盐。清代初期改为挖沟筑池,引海水晒盐。1913年迁至塘沽,管辖塘沽、新河、邓沽等处盐田。1937年,日本帝国主义者侵华,日伪“华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38~1940年,在大沽建盐田53km2,产盐被劫往日本。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大沽盐田由官僚资本经营的华北盐业公司接收;同时,国民党政府设丰财盐场公署,管理公私盐田,面积共113km2,1948年产盐35万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大沽盐场管理处,经营没收的官僚资本盐田;另设塘沽盐场管理处,管理私营盐田。1955年,大沽盐场管理处改为国营大沽盐场,塘沽盐场管理处管理的私营盐田改组为公私合营塘沽制盐场。1956年,两盐场合并为长芦塘大盐业局,1959年改用现名。

经过恢复和建设,1957年以后,长芦塘大盐业局(长芦塘沽盐场)年产盐达到100万吨以上,约占全国海盐产量的10%。其中80%作为制碱原料,部分用于出口。所产的盐平均含氯化钠96%左右,居全国海盐前茅;收盐、运盐、堆坨、装卸实现了机械化、半机械化;水力管道输盐的经验在许多海盐场推广。盐场综合利用制盐母液,生产出多种优质化工产品,如氯化钾含纯90~95%;工业用溴素含纯99.9%以上,含氯量低于0.01%;四溴乙烷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长芦塘沽盐场是中国产品质量全优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