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盛瑞

中国明代建筑管理专家。字凤山,生卒年不详。明万历二十年(1592)任工部屯田司主事,二十三年任工部营缮司郎中。任职期间曾负责修建泰陵、献陵、公主府第、宫城北上门楼、西华门楼以及乾清宫、坤宁宫等项工程。

乾清宫工程原估算造价白银160万两,他采用大小60余项改革措施,节约工银92万两,为原估价的57.5%。他的节约措施可概括为:杜绝钻营请托积弊,严格控制办事机构的设置,改变雇工备料旧例,明确施工组织管理责任制,重视经济核算。他在计算报酬方面提出“论功不论匠”的原则,按实际劳动成果给予工值,而不限于用工人数和工时,并发给工匠现钱,刺激工匠的劳动积极性。他将征派工匠制度大部改为就地雇工,并将科派各省交纳的工程材料改为招商买办,保证了工程进度和材料质量;将工程分为若干工区,各委官负责,相互竞赛,明示赏罚;又分设监督和巡视两官,用以督工和纠察,相互制约。他还建议:官造运输车辆交民户领用,车价可以从运费中分5年扣还,官私两利。工程中所搭临时工棚,半价折算给工匠作为食宿之用。他又建议以银铸钱,给予小工,仅从银与钱的差价中即可盈利白银4万两。此外,他还采用调用库存,使用旧料,改进施工工具等多方面的节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