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专用信箱

设在邮局内供用户租用,并自行开箱收取函件的邮政专用设备。

1877年,不来梅邮政最早提出在邮局内部为平常函件收件人设立邮政专用信箱的建议。大约在1900年以后,世界各国才普遍采纳这个建议。邮政专用信箱编有不同号码,并装有不同的箱锁,一般设在邮局营业厅内。寄给邮政专用信箱租用户的函件,封面上可以只写地名和用户信箱号码,投递的邮局收到这种函件后,将平常函件及时投入相应的邮政专用信箱。对于给据邮件只投入 通知单,租用户凭单到邮局窗口领取。由于租用户可以随时自行开取,不受邮局投递班次的限制,因此可以提前收到函件。邮局对租用邮政专用信箱的情节负有严守秘密的责任,也可满足用户希望保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