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涝费

受益户根据规定向排涝工程管理单位交纳的费用。收取排涝费的目的在于补偿排涝支出的费用,保障排涝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发挥应有效益。

排涝属于公益事业,许多国家对它实行优惠政策,通常不收取排涝费或者规定较低的收费标准。排涝支出的费用,由所在地区的政府部门统筹支付或给予补贴。中国对自流排涝工程,一般不收排涝费,有些受益范围较明确的排涝站,受益户需按规定向管理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排涝费。

中国排涝费收费标准未作统一规定,一般根据排涝成本,考虑受益户的承受能力,经研究确定。排涝成本包括以下费用:

(1)折旧费;

(2)日常维修管理费;

(3)燃料动力费;

(4)大修理基金;

(5)贷款利息等。由于城乡经济承受能力差别较大。中国的排涝费通常分为乡村农田排涝费和城镇工矿企业排涝费两种。前者一般按受益面积(亩)计收,单位面积的排涝费标准通常低于排涝成本。后者一般考虑工厂企业的规模或产值收费,通常高于排涝成本,作为对农业的补贴或扶持。排涝费一般交现金,由排涝管理单位自收或委托代收,有时结合灌溉水费等一并收,个别地区也有收一定农产品的如稻谷、小麦、棉花等,有的规定受益户出工参加维修工程设施,以工折价冲抵排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