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管理局

中国太湖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 协调开发、 统一调度和工程管理的专职机构,属水利部派出机构,驻地上海市。1927年中华民国政府成立太湖流域水利工程处,1929年撤销。同年成立太湖流域水利委员会,1935年并入扬子江水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成立太湖工程处,1955年并入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1963年成立太湖水利局,1966年后撤销。1984年成立太湖流域管理局,曹士杰任局长。管理局主要任务是:

(1)编制流域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

(2)调解处理流域内省与省(直辖市)和各部门之间的水利矛盾;

(3)负责流域内主要河流的防汛调度和水源分配调度工作,统一管理跨省(直辖市)主要河流和水利工程;

(4)负责水质监测工作,对水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5)代水利部管理流域内中央直属水利建设项目,代部审批或审查地方水利规划和工程设计。太湖流域管理局成立后,主要进行太湖流域治理规划,太浦河、望虞河工程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同时进行流域内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