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殖民地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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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形式上的独立和主权,但实际上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受帝国主义列强操纵和控制的国家。它是独立国家向殖民地演变的中间形式。

半殖民地国家与殖民地不同之处在于,半殖民地国家具有形式上的主权、完整的国家组织系统、对内的最高决策权和对外的国际关系主体地位,但在帝国主义军事、经济侵入以后,本国的领土、领海、海关、司法等主权遭到严重破坏,政治、军事、外交方面部分失去自主权;虽然其农业、税收仍以本国为主体,但工业、金融、贸易等依附于外国资本;国内通常实行封建军事统治和买办官僚政治。当帝国主义把世界领土瓜分完毕时,他们便用比征服殖民地更全面的方式对落后的独立国家进行入侵和渗透,使其沦为半殖民地。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英、法、美、日、俄等国相继以武力入侵中国,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国被迫割让土地,开放通商口岸、丧失关税自主权、承认领事裁判权、筑路权和建立“租界地”,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中国的殖民地化步步加深。19世纪初拉丁美洲民族独立战争获胜后,帝国主义又企图使一些拉丁美洲国家走向半殖民地化,1846年美国入侵墨西哥,通过不平等条约获得殖民地掠夺权。英国以“和平”方式向巴西、阿根廷、乌拉圭等国进行经济扩张,控制这些国家的财政经济命脉,使其变成本国的原料产地、商品倾销和资本输出市场。巴西虽然于1882年宣布独立,但到19世纪末较大的工业企业和几乎全部交通运输业都掌握在外国人手中,矿山和银行大半为英国垄断资本所控制。

В.И.列宁曾推论半殖民地国家有3种趋向:

(1)演变成殖民地;

(2)向彻底的民族独立与解放的方向发展;

(3)经过人民革命建立社会主义国家。历史的发展表明,随着民族解放运动和人民革命的发展,许多半殖民地国家成为独立主权的社会主义国家;另一些半殖民地国家在本国民族资产阶级领导下逐步摆脱了外国资本的控制,实现国家独立。虽然半殖民地国家作为世界政治现象已经成为历史,但是,许多不发达国家还面临着继续巩固本国经济主权和政治地位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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