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国家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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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国家的区域性国际组织。简称东盟。其前身是1961年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组成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8日,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5国外长在曼谷发表《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即《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盟成立。1984年1月文莱加入。

东盟的宗旨是:本着平等和协作的精神,通过共同努力,加速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在本地区的国家关系中,遵循正义、国际关系准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促进区域和平与稳定;在经济、社会、文化、技术、科学、教育、行政等方面进行积极合作和相互援助,扩大贸易;与其他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保持密切和有益的合作。东盟向赞成上述宗旨的所有东南亚国家开放。

东盟主要机构有部长会议、常务委员会和秘书处。部长会议由6国外长组成,是最高决策机构,每年轮流在各成员国举行一次例会。常务委员会负责筹备和主持外长会议,执行其决议,并有权代表东盟发表声明。秘书处为东盟行政总部,负责日常工作,设在雅加达

东盟的初期活动限于经济、文化方面的合作,1971年发表的《东南亚中立化宣言》,提出在东南亚建立“和平、自由和中立区”的主张,此后在下述方面加强了活动:

(1)巩固政治团结。就地区和国际问题进行定期磋商。1976年2月的第一次首脑会议签署了《东南亚和睦合作条约》,强调用和平手段解决地区内部争端,消除内部颠覆活动造成的威胁,并按此原则成功地解决了成员国之间的一些争端。在越南侵略柬埔寨的重大国际问题上,东盟一致反对越南,支持柬埔寨人民自决的要求。

(2)促进区域性经济合作。1976年发表的《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确定了在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指导原则。在东盟内部建立联合企业,实行特惠贸易,加强金融合作;在农业、航运、通信和旅游等领域签订合作协定。

(3)发展双边和多边的安全合作关系。强调东盟不是一个军事集团,主张“在非东盟的基础上”进行双边军事协调行动。

(4)加强同西方国家的政治对话和经济联系。日本、美国和欧洲共同体是东盟的主要投资国和贸易伙伴。

东南亚地区幅员辽阔,资源富饶,是当今世界经济充满活力的地区之一,在国际关系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20世纪80年代以来,东盟是第三世界国际合作中较成功和很有发展前途的区域性组织,对亚洲太平洋地区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起着积极作用,同中国保持着友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