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花岗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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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宣统三年(1911)中国同盟会在广州发动的一次著名武装起义。

同盟会成立后,曾发动过多次武装起义,结果均遭失败。宣统二年冬,孙中山在槟榔屿(今属马来西亚)召集会议,决定在广州再次举义。会后,孙中山派人分赴海外筹款购械,着手组织“选锋队”(敢死队);在香港成立统筹部,由黄兴、赵声任正副部长;在广州建立秘密据点,策动新军、防营和会党,积极准备起义。三年三月二十五,黄兴潜入广州,建立起义指挥部,最后确定于三月二十九举义。起义队伍计划分作四路:黄兴自率一路攻打总督署,姚雨平率一路攻小北门,陈炯明率一路攻巡警教练所,胡毅生率一路守大南门。当日下午5时半,黄兴率120余人进攻总督署,击毙卫队多人后直冲大堂,时两广总督张鸣岐已逃走,遂纵火焚署,率队出东辕门,与水师提督李准的卫队遭遇,经激战,牺牲多人,黄兴手受枪伤,立将队伍分为三部,分别前往配合其余三路作战。但此时胡毅生、陈炯明已逃出广州,姚雨平因未领到枪械藏匿未出,实际上只有黄兴一路孤军奋战。当黄兴率部行至双门底,恰与由顺德前来参加举义的防营相遇,因其未戴标记,以致双方互射,结果队伍被冲散。黄兴避入民房,后易装潜往香港。其余二部均遭清军截击,经英勇战斗,大部牺牲,起义遂告失败。事后同盟会员潘达微购得红花岗荒地,埋葬七十二烈士的遗骸,后易名为黄花岗。这次起义史称黄花岗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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