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颖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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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颖达,中国唐代经学家。字冲远,冀州衡水(今属河北)人。曾从学于隋经学家、天文学刘焯。隋大业(605~616)初年,举明经高第,授河内郡(今河南沁阳)博士。隋炀帝召诸郡儒官集东都洛阳,诏国子秘书学士与论议,孔颖达为冠,并且年龄最小。老师宿儒耻出其下,暗遣人刺杀他未成。到唐代,历任国子博士、国子司业、国子祭酒等职。卒谥宪。

唐贞观(627~649)初年,康太宗认为当时儒学师说多门,章句繁杂,命孔颖达主持编撰五经义训。孔颖达乃兼采南北经学义疏,以南学为主,编成《五经正义》180卷,为经学注疏的“定本”,现存《十三经注疏》中。唐高宗永徽四年(653),颁《五经正义》于全国,自此时起至宋初,为考试经学的标准。

孔颖达的思想主要保存在《周易正义》和《礼记正义》两书中。

孔颖达继承儒家重礼的传统,提倡尊卑贵贱的等级区别,说:“人之所生,礼为大也。非礼无以事天地之神,辨君臣长幼之位,是礼之时义大矣哉!”还认为礼与“天地俱兴”。在哲学思想上,孔颖达以“无”为宇宙万物的本原,说:“万物之本,有生于无。”在解释“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时说:“道是无体之名,形是有质之称,凡有从无而生,形由道而立,是先道而后形”。这种思想,对宋代程朱理学影响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