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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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族名。 公元5~10世纪主要活动在嫩江、绰尔河额尔古纳河黑龙江流域。又作“失韦”,或“失围”。 中唐以后,文献上又把室韦称作 “达怛”。室韦-达怛人是东胡后裔,是蒙古族的先民。

自北魏时期起,室韦各部开始与中原王朝通贡。当时室韦人居住在今内蒙古东北部和嫩江流域,处在原始公社阶段(见原始公社制)。他们已经从事原始的农耕和畜牧,使用角弓和长箭猎获野兽,用鹿皮制作衣服。男子束发,妇女束发作叉手髻。语言与契丹相同,都属东胡语言的方言分支。

突厥汗廷统治蒙古高原之后,室韦人成了突厥臣属。突厥可汗派3个吐屯(总领几个部落的官员)统治室韦。

在隋代,室韦分为5大部分:南室韦、北室韦、钵室韦、深末怛室韦、大室韦。南室韦在契丹之北,内分25个小部落,已出现世袭的部落首领。他们用芦苇和柳条编织房舍。使用木筏和皮船。粗放的农耕只能得到少量的收成。饲养为数不多的马匹,而猪、牛较多,但不养羊。自南室韦北行11日路程,便到北室韦之地。北室韦内分9个小部落,以渔猎为主要的生产活动。 捕貂取皮,猎获獐、鹿,取得肉食和皮张。捕鱼也是他们经常的生计,即使在寒冬,也要凿冰捞鱼。由于气候寒冷,在土穴中过冬。人们善于滑雪。北室韦人曾派出贡使,向隋廷贡献方物。再往北,是钵室韦的居地,他们也分为若干小部落。有用桦皮覆盖的房屋,生活方式与北室韦人相同。深末怛室韦在钵室韦的西南,也是穴居的游猎民。在他们的西北,是大室韦的居住地。

唐朝初年,室韦人还处在典型的原始公社阶段,“其国无君长”,“无赋额”。 部落首领称为 “莫贺弗”。在原始的农耕中使用人拽的木犁。盛行集体围猎。在父权家族中保留着明显的母权制遗迹:男子娶妻,要在岳丈家劳动3年,才能领回妻子。据唐人记载,当时室韦人分成岭西室韦、山北室韦、黄头室韦、大如者室韦、小如者室韦、婆莴室韦、讷北支室韦等9部分。

唐代蒙古高原动荡的局势把室韦人卷进同邻人的战争纷乱之中,刺激了他们的社会发展。 进入8世纪之后,称为“三十姓达怛”的呼伦贝尔高原室韦人,在反抗突厥汗廷统治的斗争中发展成一股强大的力量。一些室韦人逐渐向西向南移动,他们在文献中又被称为达怛。到回纥汗廷时期,漠北有九姓达怛,漠南有阴山室韦(又称阴山达怛)、黑车子室韦(又称黑车子达怛)。这些部落参与蒙古高原和唐朝北边的政治军事纠纷,迅速发生阶级分化。室韦各部不断向唐朝朝贡,接受唐朝所授都督、大都督等官号,出现了部落显贵。

8~9世纪,唐朝人对呼伦贝尔高原一带的室韦人有了更多的了解。据记载,俱伦泊(今呼伦湖)“四面皆室韦”。泊西南有乌素固部落,其东有移塞没部落。河(今绰尔河)之南有塞曷支部落。其东有和解部落、乌罗护部落、 那礼部落。 在这些部落的东北有山北室韦。其北有小如者室韦、婆莴室韦。此外还有岭西室韦和人户众多的黄头室韦。望建河(今额尔古纳河)畔有大室韦、蒙兀室韦、落坦(一作“俎”)室韦。“蒙兀”是蒙古一称在中国历史文献中的最早记载。

至辽代,室韦人先后被契丹贵族所征服,成为辽朝的臣属。契丹人把室韦-达怛人称作“阻卜”,金朝也常沿用此名称。

室韦一词,据法国学者伯希和(即P.佩利奥)的推测,是“鲜卑”的同词异译。这个看法不失为一种有参考价值的意见。7~8世纪以后,室韦逐渐被称为达怛(元代译作塔塔儿),这是因为达怛部落强大,其他大小部落也纷纷以达怛自称。室韦—达怛人的语言是乌桓、鲜卑以来一脉相传的东胡语言的分支,蒙古语便是从东胡语言的一支方言演变和发展起来的。室韦—达怛人是蒙古族的先民, 是古蒙古人。11~12世纪的蒙古、 塔塔儿、蔑儿乞、札剌亦儿等操蒙古语的游牧民,都是室韦—达怛人的后代。840年,黠戛斯人南下, 迫使回鹘人西迁。室韦—达怛人乘机成批迁入漠北,使这一片原是突厥语游牧部落的牧地逐渐蒙古化,从而改变了蒙古高原的民族分布。

参考书目
  1. 《魏书·失韦传》卷一百,中华书局,北京,1974。
  2. 《隋书·北狄传》卷八十六,中华书局,北京,1982。
  3. 《旧唐书·北狄传》卷一百九十九下,中华书局,北京,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