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溪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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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话著作。宋范温撰。范温,字元实,号潜溪,成都华阳(今四川双流)人。史学家范祖禹之子,词人秦观之婿,曾直接从黄庭坚学诗。此书亦简称《诗眼》,当时曾为各家所称引,宋以后散佚。今传《说郛》本仅三则,郭绍虞宋诗话辑佚》辑得29则。

就今存的这二十几则来看,书中论诗,多着眼于诗法技巧方面。如称“句法之学,自是一家工夫”,“句法以一字为工,自然颖异不凡,如灵丹一粒,点铁成金也”;“文章必谨布置,……如官府甲第厅堂房室,各有定处,不可乱也”;“诗有一篇命意,有句中命意”,“炼句不如炼意”等等。在范温看来,这些字法、句法、章法和命意之法,就是作诗的诀窍,也即所谓“诗眼”,书中对诗法技巧的探讨,突出地体现了江西诗派的诗学旨趣。

所谓“诗眼”的另一层含义,是指学诗、评诗要有眼光,有识见。书中强调“学者要先以识为主,如禅家所谓正法眼者。直须具此眼目,方可入道”。借禅喻诗,强调心领神会,这对后来的诗话有很大的影响。书中评诗,善于运用比较的方法,议论也较精当。书中还有一则专门论“韵”,认为“有余意之谓韵”,并把这种“韵”看作是诗歌的“极致”,作为论诗的最高标准。这在古代诗歌理论批评发展史上是很值得注意的,可视为“神韵说”的滥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