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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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重新讨论并签订对土耳其和约的国际会议。1920年协约国将奴役性的《色佛尔条约》(又译《塞夫勒条约》,见第一次世界大战)强加于战败的土耳其。土耳其人民在凯末尔·阿塔图尔克的领导下,击败英国支持的希腊干涉军,迫使协约国重新讨论对土和约。1922年11月20日,以英、法、意、日、希、罗、南斯拉夫等协约国为一方,土耳其为另一方,在瑞士洛桑召开和会。美国派观察员出席。英、法排斥苏俄参加对土和会,仅邀请苏、保出席关于黑海海峡问题的讨论。

会议期间,协约国企图保持对土的某种控制。土力争巩固自己的胜利成果,以取得在本土范围内的独立。苏俄则力图通过支持土独立并维护其主权,以保证自己黑海地区的安全。会上讨论的重要问题是:

(1)土耳其的疆界和领土:会议最后确认土耳其在其本土范围(安纳托利亚)内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土耳其收回在欧洲的东色雷斯,保留对土属亚美尼亚和部分库尔德地区的统治权,但摩苏尔的归属留待英土双方以后解决。会议还决定取消外国的领事裁判权和对土耳其的财政监督权。

(2)土耳其的外债问题:会议决定前奥斯曼帝国所欠外债由其分裂出来的各国分担,土耳其仍须按其份额偿还外债。

(3)黑海海峡的航行与管理:会议决定无论平时或战时(只要土是中立国)各国军舰均可自由通行(非黑海沿岸国家驶入黑海的舰队,每国不得超过最强的黑海沿岸国家的舰队);如土耳其为参战国,中立国军舰可自由通行,其他国家的军舰能否通行由土耳其决定;海峡地区非武装化,但土可在伊斯坦布尔地区驻军1.2万人。海峡水域由与会国组成的海峡委员会管理。

1923年7月24日签订了《协约及参战各国对土耳其和约》(通称《洛桑条约》),以代替《色佛尔条约》。同时还签订了包括上述有关内容的《海峡制度公约》、《关于英、法、意军队撤出土耳其被占领区的议定书》等文件。

《洛桑条约》的签订使土耳其摆脱《色佛尔条约》的奴役枷锁、获得在本土范围内的独立。《海峡制度公约》未能完全保证土耳其对黑海海峡的主权,也没有充分照顾黑海沿岸国家的安全需要,苏俄拒绝批准这个公约。1936年该公约为《蒙特勒公约》所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