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构成

浏览

形成价格的各种要素及其在价格中的组成情况。又称价格组成。反映商品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中所消耗的物化劳动补偿和新创造价值的分配与再分配。

价值构成与价格构成

价值是价格形成基础,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所以,价值构成是价格构成的基础。在生产领域,商品价值是由生产该商品过程中所耗费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构成的。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物化劳动,就是在生产过程中转移到新产品中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即在生产中所耗用的原材料和生产工具(包括机器、厂房、运输工具的折旧部分)的价值;生产商品所耗费的活劳动,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利用生产工具、设备对原材料等进行加工所消耗的体力和脑力。活劳动消耗的凝结构成新创造的价值。而这些新创造的价值,又可分为两个部分:

(1)必要劳动创造的价值,相当于劳动者为维持自己和家庭的必要生活资料的价值;

(2)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即劳动者为社会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流通领域中的运输、挑选、整理、包装、保管等的耗费作为生产过程的继续也追加了商品的价值。这种追加的价值也分为转移的生产资料价值、劳动者为自己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和为社会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所以,商品价值构成为已消耗的生产资料价值、劳动者为自己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和为社会创造的价值三部分。与其相适应,商品价格也由三部分构成,即物质消耗、劳动报酬和盈利。

在商品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价格构成具有不同的经济内容。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直接结合,劳动力就是生产者本人,不需支付工资,只购买生产资料(垫支费用)即可。这时的生产成本只包括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商品价格也只由生产资料的价值和维持生产者及其家属生活的收入构成。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条件下,资本家不仅要为生产资料垫支资本,还要为购买的劳动力预付工资,这两部分构成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成本价格,即资本家的生产成本。而利润则成了资本家全部预付资本的产物。这时的商品价格由成本价格加利润构成。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条件下,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劳动者成了生产的主体,商品价格相应地由物质消耗的支出、劳动报酬的支出和盈利构成,在经济活动中,它们分别表现为生产成本、流通费用、税金和利润。不同商品的价格构成要素及其组合状态在生产和流通的不同环节上有所区别。例如,工业品出厂价格是由产品的部门平均生产成本加利润、税金构成的;商业批发价格是由批发企业进货价格(工业品出厂价格、农产品收购价格或调拨价格)加批发企业流通费用和利润(税金)构成的;商品零售价格是由当地批发价格和零售企业的流通费用、利润和零售税金构成的。

一般趋势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及其在工艺上的应用,商品价格构成中物质耗费的比重将不断扩大,劳动报酬支出的比重将不断缩小,盈利的比重也将有所下降。而且,由于不同的生产部门的资本有机构成不同,技术水平不同,其商品价格构成的变化也是不相同的。同一部门内部不同商品之间,或同一商品在不同的时期,其价格构成也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工业部门的价格构成中物质耗费的比重较高,农业部门的价格构成中物质耗费的比重较低。但从发展趋势看,农业科学技术起步晚,相对于工业来说发展较快,因此价格构成中物质耗费的比重增长较快,而工业部门价格构成中的物质耗费的比重增长较慢。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由于工业和建筑业的有机构成较高,价格构成中的物质耗费所占比重,1952年分别为67%和63.2%,农业、运输业和商业有机构成较低,价格构成中物质耗费所占的比重分别为26.2%、28.6%和22.1%。到了1987年,各部门的有机构成虽均有所提高,但因提高的程度不同,各部门价格构成中物质耗费的比重仍有所不同,其中工业为69.1%,建筑业为74.6%,农业为32.5%,运输业为47%,商业为37.6%。价格构成中物质耗费比重的提高,造成劳动报酬支出和盈利的比重相应下降。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价格构成中的劳动报酬支出和盈利,一般总是保持一定的比例。但同时会受经济发展状况变化的影响。当经济发展顺利,劳动生产率增长较快时,价格构成中盈利的比重会相应提高,劳动报酬支出的比重会相应降低;反之,当经济发展停滞,劳动生产率下降时,价格构成中盈利的比重会相应降低,而劳动报酬支出的比重会相应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