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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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间和同一市场上不同商品价格之间的比例关系。主要指在生产上或在消费中相互有联系、有影响,或者能互相代替使用的商品之间的比价关系。

决定比价的因素

在中国主要有三个因素:

(1)商品的价值(或价值的转化形态)。各种商品的价值比例是商品比价关系的基础,但由于商品价格偏离价值的程度不同,两者不会完全一致。

(2)商品的供求关系。

(3)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在某些商品长期供求不平衡的情况下,国家为了满足生产和消费的需要,保证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往往通过调高或调低价格来调节生产和流通,指导企业的投资方向。对于需要鼓励生产或限制消费的商品,规定比较高的价格;对于需要限制生产和鼓励推广使用的商品,规定比较低的价格。此外,确定商品比价还要参考历史资料,以避免商品比价的重大震荡,或在有必要作重大调整时采取相应的补偿措施。

比价的种类

在中国,主要有工农业产品比价、农产品内部比价和工业品内部比价三种。

工农业产品比价

同一时间同一市场工业品销售价格与农产品收购价格之间的比例关系。有两种计算方法:

(1)用工业品零售价格指数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计算的综合交换比价,即:

公式 符号

公式 符号 工农业商品综合比价指数

反映工农业商品交换比价的总趋势,可用以观察不同时期农民用农产品换回工业品数量的增减情况。

(2)用某种工业品零售价格与某种农产品收购价格计算的单项交换比价,即:

公式 符号

它反映某一工业品和某一农产品交换比例的发展趋势,可用以观察不同时期农民用某种农产品换回某种工业品的数量。例如,1公斤粮食可换多少食盐等。

农产品内部比价

在同一时间同一市场上各种农产品价格之间的比例关系。主要包括:粮食作物与主要经济作物之间的比价关系;粮食作物与以粮食作物为饲料的畜产品之间的比价关系;某些可替代农副产品之间的比价关系,如猪、牛、羊肉之间,肉、禽、蛋之间的比价关系。

工业品内部比价

同一时间同一市场上各种工业品价格的比例关系。主要有:基础工业产品与加工工业品比价;重工业品与轻工业品的比价;以工矿产品为原材料制造的产品与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制造的产品之间的比价;新产品与老产品的比价;成品与半成品的比价;主机与部件、配件之间的比价;成品与加工协作件的比价;高档消费品与普通消费品的比价;主产品与联产品、副产品之间的比价;耐用品与易耗品的比价;代用品之间的比价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