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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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限于购书使用的有价通用证券,又称购书券。读者可凭书券面值, 到限定的书店购买券面相应值的图书。书券不能兑换现金,也不能用作交换其他商品或抵偿债务。

最早推行书券制度的是英国。1932年,英国查托与温杜斯出版社首先推行书券,提高了图书销售额,以后逐步在英国书商协会的会员书店推广,获得成功。到80年代,书券已成为英国图书贸易不可缺少的支柱。日本于1960年开始推行书券。其他西欧、北美一些国家的书业界也有发行书券的。书券的发行, 须经本国政府批准。

中国在1949年以前也实行过书券。上海商务印书馆等一些大出版社的发行所发行过书券。1984年,中国少数城市的新华书店曾向教育系统和大型厂矿试行过用书券代替学习费现金,只限在本市各书店门市部通用,但未全面推广。

发行书券的作法有两种:一是以英国为代表,书券卡与书券配套使用,限期流通;二是以日本为代表,不附加书券卡,无限期流通。

英国的书券形似邮票,面值分几种。读者先买一张书券卡,然后再买适当面值的书券,把它贴在卡上,作为礼品赠送给亲朋好友,或由学校统一购买,作为奖品发给受奖的学生。书券卡亦称祝贺卡,按不同喜庆用途分成若干种。如圣诞节祝贺卡、生日祝福卡、新婚恭贺卡、毕业或升学祝贺卡、奖学卡等等, 由读者任意选购。这种书券卡由书券公司统一发行。书券和书券卡两者缺一不可。 每张书券的号码还必须清楚可辨, 否则无效。书店不能接受不合规定的书券,也不能违反规定随意发放书券,违者罚款。英国的书券,从发放之日起,一般有效期为两年,非经书券公司允许,不能延期使用。读者购书的总金额如果低于书券面值,书店不能用现金找零,只能用小额书券找零;超出书券面值,读者可以用现金补齐。

日本的书券形状类似钞票,不附加书券卡,可单独使用。书券面值也分若干种。读者凭书券面值购书。如果购书的总金额小于书券面值,书店可找给现金;如果大于书券面值,读者可用现金补上。发行的书券可无限期使用。

国际通用书券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行。目的在于帮助该组织各成员国的科研机构、教育团体和个人购买其他国家的科学、 技术、 教育图书、其他科技文献资料和科教影片。教科文组织向各成员国发售书券的款额,以该组织的硬通货储备情况和成员国进口国外书籍的购买力为基础。许多成员国都设有国际通用书券的发售机构。这种书券一般不规定使用限期。

实行书券制度,可以扩大图书销售,促进出版事业的繁荣。主要作用有:

(1)可以增加书店的读者流量,带来额外销售;

(2)可作为高尚、文雅的礼品,赠送亲朋好友,鼓励他们读书,比较受人喜欢;

(3)可权作研修费或奖品。较大的企业、事业等团体用书券作为研修费发给职工,可以专款专用, 确保职工买书, 促进在职学习。学校等教育部门用书券代替奖品发给学生,可以鼓励他们读更多的书,增进科学文化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