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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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指在中国甘肃敦煌莫高窟藏经洞 (今敦煌研究院编为第17号窟)内发现的大批写经、 文件、幡画等。又称敦煌文书。据王圆箓荐疏《催募经款草丹》,系清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六日(1900年6月22日)由其发现。无精密统计,一般估计在四五万件左右。狭义的敦煌遗书指书卷部分,其中写本居多,间有唐、五代、北宋木刻本。汉文书卷最多,当在 4万卷以上。西域通行的各种文字书卷也有不少。藏文文书数量庞大,未有正式明确统计。这批材料的写印时间约在公元 3~10世纪。

20世纪初,经英、法、日、俄等国文化窃贼盗劫,流失海外者甚多,其中绝大部分分藏于英国伦敦博物院图书馆、法国巴黎国立图书馆、苏联科学院亚洲人民研究所列宁格勒分所。在国内,汉文卷子主要收藏于北京图书馆,编有馆藏目录《敦煌劫余录》及其补编;藏文卷子主要收藏于甘肃省图书馆与敦煌县文化馆。英、法、日、苏等国和中国学者分别编有目录多种。按性质分,大致可归为馆藏目录与带研究性的专科目录两类;按著录的卷子语种分,主要有汉文、藏文两类。王重民主编的《敦煌遗书总目索引》,黄永武编的《敦煌遗书最新目录》,是较完备的两部汉文遗书总目。

敦煌遗书的发现,是中国和世界近代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由此产生了“敦煌学”。敦煌遗书研究是敦煌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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