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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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批评术语,用来指在一定地域、一定艺术机构内形成的美术家创作群体;也用来指采用类似风格的美术家群体。

美术流派这一概念时常包含地理位置的意味,如中国古代美术中的浙派吴门派、华亭派;欧洲美术史上的威尼斯画派、佛兰德斯画派;又如现代中国的岭南派、欧洲的巴黎画派。在某一特定地域中从事创作的美术家群体,是美术流派通常包含的一类意义。

在共同的文化背景与社会条件之下,于同一地域从事创作的美术家们往往会持有类似的艺术观念,关注类似的题材,采用类似的形式与材料,进而形成相近的艺术风格。因此,美术流派的概念也具有风格学的意义。如荷兰画派的成员多以写实风格描绘当地的日常生活与自然风光;巴比松画派的艺术家大多喜爱细致自然地表现枫丹白露地方的田园生活。中国明代画家董其昌提出的“南北宗说”,便是借助不确切的地域划分来区别绘画风格,以标举他喜好的南宗画风。

西方美术研究者时常将在一位有声誉的美术家的画室里或他周围工作的美术家们归为用这一艺术家名字命名的画派,如乔托画派和勃朗画派。古代中国也有将学习某一大师风格的艺术家归为一派的现象。在某一特定艺术机构中工作的美术家群体,也可能被归为一派,如中国的“院派”。通常,在这一类美术流派中的艺术家也具有类似的风格特征。

在历史上,特别是在近现代史上,持有共同的艺术主张的美术家也常超出地域和艺术机构的限定而在创作中形成集团风格。接受特定创作观念,采用特定手法与风格的美术家便被归入特定流派。如现代艺术中的立体主义、超级写实主义等流派,有着纯粹的风格学的意义。

在中国美术研究者那里,“流派”一词的内涵比英语中的school宽泛。在当代,中国美术研究者更多地用这一术语去界定不同的艺术风格。

各种美术流派的产生发展决定于不同的文化、社会条件以及人们不断发展着的审美趣味。流派的产生,促进了艺术风格的成熟,并为美术的历史带来多彩的局面。流派之间的相互竞争与争鸣,为美术的发展带来活力。而各派过分的排他性,也会为美术发展带来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