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连名制

浏览

父系制时代父名与子名相连的命名制度。这种制度产生于母系氏族解体、父系氏族确立之后。产生的直接原因,一是在母系转入父系以后,世系由按母系计算改为按父系计算,在此情况下,采用父子连名方式,才可以确保父系血统按直系血亲承递,并可区分出直系血亲与非直系的远亲;二是私有财产出现后,男子为使父系直系亲属特别是直系子孙享有财产继承权,父子连名制也就随之出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彝、 哈尼、景颇、 基诺、 独龙、怒、佤、苗、瑶、珞巴、维吾尔、哈萨克、塔塔尔、塔吉克、乌孜别克、柯尔克孜和俄罗斯等族在部分地区曾保留此习俗。历史上的纳西族、白族也通行过这种命名制度。父子连名制既保存在早已进入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民族中,也保存在某些私有制还未完全确立,阶级分化尚不十分明显的民族里。有的民族实行父子连名的历史长达五六十代,有的只连二三代。哈尼族基诺族景颇族和广西大瑶山的瑶族,还有父女连名的习俗。

父子连名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正推顺连法,即父名在前,子名在后,以父名最末的一个或二个音节冠于子名之前;子名的最末一个或二个音节又冠于孙名之前,如此世代相连,犹如链条一环扣一环。如四川、云南大小凉山和贵州的部分彝族,名字通常为4个音节,具体连法是:古候吼兹—吼兹讫得-讫得谋巫—谋巫乌儿—乌儿洛勒—洛勒莫阿—莫阿阿讫—阿讫阿兔……。以乌儿洛勒一代计算,洛勒为本人名,谋巫为祖名,乌儿为父名,莫阿为子名,阿讫为孙名,阿兔为曾孙名。

(2)逆推反连法,即子名在前,父名在后,亦以父名的一个或二个音节置于子名之后。采用这种方式连名的有佤族、贵州台江的苗族和新疆的维吾尔、哈萨克等族。佤族的连名法是:散比里—比里松—松萨—萨特外—特外克龙—克龙猛—猛康—康更……。散为曾孙名,比里为孙名,松为子名,萨为本人名,特外为父名,克龙为祖父名,猛为曾祖父名。

(3)冠姓连名法,即在名字之前或名字之后加上姓氏。如白族历史上的大理国有三个国主的姓名是:段智祥—段祥兴—段兴智,分别为祖父名、父名和本人名。在三种连名方式中,采用正推顺连的民族比较多。

某些民族由于名字相同的人较多,为便于区别,有的在父名、本名之前或本名、父名之后加上祖父名,有的加上家族名或部落名。前者如贵州台江苗族,后者如独龙族塔塔尔族等。见面称呼时,一般只叫本人名,不连称父名、家族名或部落名,更不连称祖父名。若连称父名和祖父名,则被认为是对其祖先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