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击轰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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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突击敌战役战术纵深内的地面、水面目标,并具有空战能力的飞机。亦称战斗轰炸机

歼击轰炸机能携带普通炸弹、制导航空炸弹(激光或电视制导)、反坦克子母弹和战术空地导弹,有的能携带核弹,并装有火控系统,具有较强的攻击地面、水面目标的能力。它还可带空空导弹用以自卫。投掉外挂武器后,可用于空战。在战区内,歼击轰炸机主要以低空大速度飞行,并依靠电子干扰手段进行突击。为使飞机具有较强的低空抗颠簸能力,其翼载荷较大。为保障低空飞行安全,有些飞机装有由防撞雷达和自动驾驶仪等交联组成的地形跟随系统。飞行中,防撞雷达可及时发现前方障碍物,并由计算装置控制自动驾驶仪,把飞机拉起,基本保持预定的离地高度。为保障在夜间和复杂气象条件下能准确地飞到目标上空,并发现目标,机上装有:

(1)惯性领航系统和多普勒雷达;

(2)微光夜视仪,可供在暗夜看到地面上20~30公里远的中型目标;

(3)前视红外观察仪,可供在夜间看到地面上20公里远的与背景温度差别较大、设有伪装的目标,如发电厂、坦克群和车队等。

图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 美国于1941年生产的P-40D驱逐机,即装有炸弹挂架,可挂炸弹约230千克,用以轰炸地面目标。40年代末,美国首先使用“战斗轰炸机”这一名称。50年代末,苏联空军开始装备歼击轰炸机。苏联早期的这类飞机,也是用歼击机改制的,如苏-7,后又研制成新型的可变后掠翼的苏-24(图1)。美国专门设计的歼击轰炸机F-105(图2),于1955年首次试飞,随后装备部队;1967年又制成F-111(图3)。英国、联邦德国和意大利联合研制的新型歼击轰炸机“狂风”于1974年首次试飞(见彩图)。由于歼击轰炸机的发展,轻型轰炸机已逐步被淘汰。随着机载电子设备的不断改进和现代格斗导弹的广泛使用,歼击轰炸机的空战能力有了很大提高。歼击轰炸机与歼击机、强击机的差别日益缩小。因此,美国和西欧一些国家已逐渐把现代歼击机、强击机和歼击轰炸机统称为“战术战斗机”。

图 美国F-105歼击轰炸机外形图 美国F-111歼击轰炸机 英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联合研制的“狂风”歼击轰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