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和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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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与金订立的和约。绍兴十年(1140),宋军在反击金军的入侵中取得顺昌(今安徽阜阳)、郾城(今属河南)、颍昌(今河南许昌)等大捷后,宋高宗赵构与宰相秦桧唯恐有碍对金议和,下令各路宋军从河南、淮北等地撤回,以取悦金人。金完颜宗弼则率重兵深入淮南,造成大兵压境的形势,以利于宋廷投降派的活动。绍兴十一年,宋将刘锜、杨沂中、王德等部,在柘皋镇(今安徽巢县西北)大败金兵,金兵也在濠州(今安徽凤阳)击败宋兵,退至淮河北岸,淮西的宋军也退至江南。宋廷以论功行赏为名,将韩世忠、张俊、岳飞三大将召赴临安府(今浙江杭州),分别任命为枢密使和枢密副使,实际上解除了兵权,他们所领的三个宣抚司撤销,军队也直属宋廷。秦桧进一步拉拢张俊,打击韩世忠、岳飞、甚至不惜采用卑劣手段,制造岳飞冤狱,使抗战派无法对正在进行的投降和议采取有力的反对行动。与此同时,宋高宗和秦桧加紧对金乞和。绍兴十一年十月,派魏良臣为禀议使赴金。十一月,金以萧毅、邢具瞻为审议使,随魏良臣入宋,提出和议条件。双方最后达成和约:

(1)宋向金称臣,“世世子孙,谨守臣节”,金册宋康王赵构为皇帝。

(2)划定疆界,东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陕西宝鸡西南)为界,以南属宋,以北属金。宋割唐(今河南唐河)、邓(今河南邓县)二州及商(今陕西商县)、秦(今甘肃天水)二州之大半予金。

(3)宋每年向金纳贡银、绢各二十五万两、匹,自绍兴十二年开始,每年春季搬送至泗州交纳。

绍兴十二年三月,金遣左宣徽使刘筈至宋,对宋高宗进行册封礼。宋高宗向金一再请求,金才送归其母韦后及宋徽宗赵佶灵柩。

绍兴和议确定了宋金之间政治上的不平等关系,结束了长达十余年的战争状态,形成了南北对峙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