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思巴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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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元世祖忽必烈命国师八思巴所创制的拼音文字(图1、图2)。初称蒙古新字,不久改称蒙古字,现在称八思巴字或方体字。1269年忽必烈颁诏推行。元王朝灭亡后逐渐被废弃。八思巴字按忽必烈的规定,是“译写一切文字”的,曾用它书写过蒙古、汉、藏、梵、维吾尔等多种语言。字母表主要由藏文字母组成,也有少数梵文字母,还有几个新造字母。字母多呈方形。字母数目最初为41个,后陆续增加,据现存资料归纳,包括各种变体有57个。八思巴字以音素为表音单位,字母分元音和辅音。元音 a不设专门字母,用依附于辅音字母(包括作介音的半元音字母嫀、揃)的零形式表示,即音节首的辅音字母(包括零声母符号)或介音字母后面不写其他元音字母时,就表示后面有元音a。字母有正体和篆体两种,篆体多用于官方印章。行款从左至右直写,与藏文自左至右横写不同。书写单位是音节,不是词,与藏文相同。由于书写单位不是词,加上不使用标点符号,所以阅读时只能靠上下文判断词的界限和句子的界限。拼写汉语时不标声调,因此如果原文没有汉字对照或没有其他参考材料,往往难以确定所代表的汉字。

图1 八思巴字蒙古语元世祖忽必烈圣旨(1289) 图2 八思巴字蒙古语《萨迦格言》刻本残页

现存八思巴字资料中,译写维吾尔语、藏语和梵语的很少,译写蒙古语和汉语的较多,其中包括元朝官方文件的原件、碑刻、印章、牌符、钱钞、图书、题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