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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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曲种。主要流行于湖北中部地区的汉川、汉阳等县和武昌、汉口城镇一带,其中以汉川县最为盛行。抗日战争时期,汉川艺人将它传入四川重庆、万县等地。善书起源于清顺治年间的“宣讲圣谕”。“宣讲圣谕”说唱的是宣扬封建伦常的故事。至光绪年间,“宣讲圣谕”就被“十全大善”所代替,具体提出了孝敬父母、和睦乡里、设义学、设义渡、施茶水、恤孤贫等十大善行,以提倡正直善良、勤劳俭朴,反对奸盗邪恶、伤天害理为说唱内容。从此称为“宣讲善书”、“说善书”,后来简称“善书”。

早期善书只在元宵节和中秋节说唱,后来逐渐成为经常性活动。20世纪30年代,汉川善书艺人进入武汉城镇说唱,1936年在汉口成立“宣讲、评书联合公会”,入会的汉川善书艺人有50多人。至此,善书进入全盛时期。

善书通常以一人主讲、多人应答的形式演出。形式有问有答,说唱结合。曲词分为“说词”、“宣词”、“答词” 3种。答词在善书中起画龙点睛的作用,答词的演员,既是“包袱”的制造者,又是“包袱”的揭示者,一句话,一个动作,往往逗得听众哄堂大笑。善书的说唱艺术要求演员做到“舌生花,口生香,脸生采,目生光”。有人以“正派、雅致、细腻、动听、感人”来概括它的艺术特色。善书的唱腔以“宣腔”为主,与汉川早期流行的“独鼓书”唱腔有密切的关系,具有深沉委婉、灵活多变等特点,在主曲中占有重要位置。其他唱腔有“丫腔”、“梭罗腔”、“流浪腔”、“哀思腔”等10余种,分别表现喜怒哀乐等不同情绪,各有特色。演员说唱时,只拿一块醒木和折扇或手帕,没有乐器伴奏,是一种徒歌形式。善书的曲目称为“案传”。据艺人解释,采用旧时官府判案的材料和宣讲的材料,称为“案”;用民间传说故事编写的宣讲材料,称为“传”。传统的案传有300种左右,较有代表性的为《窦娥冤》、《乌金记》、《蜜蜂记》、《生死牌》、《四下河南》、《一江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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