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匡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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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一 图

即宋太祖,中国宋朝开国皇帝,军事家。祖籍涿州(今河北涿县)。后汉初应募从军,到后周,始为皇帝卫军东西班行首。显德元年(954),北汉勾引辽军攻后周,周世宗柴荣率军至高平(今属山西)反击,出战失利,赵匡胤临危不惧,率骑兵2000主动出击,转败为胜,以功升殿前都虞侯,领严州刺史。三年,后周征南唐,赵匡胤率前锋军倍道奇袭清流关(今安徽滁州西),断南唐军退路,大败数倍于己之敌,活捉皇甫晖、姚凤两员大将。不久,左翼军占领扬州,南唐军渡江反击,左翼军怯战,欲弃扬州后撤。赵匡胤守六合(今属江苏),以少击众,打退南唐军的反扑,成为后周著名将领。六年,随同世宗攻占辽燕南三州(今北京南部),累迁殿前都点检,掌管殿前司禁军大权。十月,周世宗死,幼子宗训继位。七年春,赵匡胤在陈桥驿(今开封北)发动兵变,夺取政权,建立宋朝。为巩固其统治,他剥夺禁军高级将领和藩镇的兵权;设枢密院掌管军政,又设“三衙”(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分掌禁军,与枢密院互为制约;把厢军中的精锐选入禁军;还采取兵将分离和军队定期换防等措施,建立一整套加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乾德元年(963),湖南王周保权为平定内乱向宋求援,赵匡胤凭借强大的军事实力,开始进行统一战争。先用“假途灭虢”之策攻灭了荆南、湖南两个政权,后按照先南后北、各个击破的方略,派得力将领驻守北边和西北边疆以御辽。派主力南征,用13年时间先后攻灭后蜀南汉、南唐等政权,基本上结束了自唐“安史之乱”以后延续 200多年的藩镇割据局面。开宝九年卒。赵匡胤在位16年,在建立军事集权、推行募兵制、严明军纪、革新兵器等方面都有所建树,指导战争注重了解敌情和战前准备,是中国历史上颇有作为的皇帝。

资料二 图

宋代开国皇帝。960~976年在位。年号先后为建隆、乾德、开宝。涿郡(今河北涿县)人。后周时因战功升任殿前都点检,统率禁军。959年,后周世宗柴荣病逝,继位的恭帝柴宗训只有七岁。960年正月,赵匡胤通过陈桥兵变夺取后周政权,建国号宋,仍都开封(东京)。

宋太祖在平定李筠和李重进叛乱,稳定内部统治之后,继续进行周世宗开始的统一事业。他遵循先南后北、先易后难、各个击破的方针,于乾德元年(963)灭荆南和湖南,乾德三年灭后蜀,开宝四年(971)平南汉,开宝八年灭南唐。至此,除吴越、北汉和漳、泉二州外,五代十国时的各个割据政权全被消灭。

宋太祖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建立了由皇帝直接掌握的庞大的军队和官僚机构。

宋太祖即位不久,就以优厚的俸禄为条件,解除了曾帮助他夺取政权的禁军高级将领石守信、王审琦、高怀德等人的兵权。提拔一些资历较浅、容易驾驭的人充当禁军将领。接着取消禁军最高统帅殿前都点检、副都点检的职务,由殿前都指挥使司、侍卫马军都指挥使司、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司分别统领禁军,各不相属(见三衙)。并由枢密院掌管全国军队的调动、招募、廪给、训练、屯戍、拣选、迁补等军政。三衙统率禁军,但无发兵权,枢密院虽有发兵权,但不统率军队,两者互相牵制,皆听命于皇帝。宋太祖把约一半禁军部署在开封及近畿,另一半屯驻外地,使内外相维,互相制约。经常调换军队的将领,并实行更戍法,定期换防,不使将领与士兵之间、军队与某一地方之间发生深厚的关系。他还实行养兵政策,每遇灾荒,就大量招募破产农民当兵,以防止农民起义。

为了防止“君弱臣强”,他削弱了宰相的职权。宰相经常不止一人,在宰相之下还设参知政事若干人。另外又设置枢密使,以分取宰相的军政大权;设置三司使,以分取宰相的财政大权。为了避免再现藩镇跋扈的局面,他采纳赵普“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的建议,取消节度使兼领附近数州(支郡)的制度,从平定荆南、湖南开始,每消灭一个割据政权,规定所属各州都归中央管辖,然后逐步将节度使从地方调到开封担任没有实职的闲官,由中央派遣文臣任知州、知府,一般是三年一任。各州(府)还设置通判,监督、牵制州(府)长官。为了选拔合格的官员,他沿袭隋唐以来的科举制,晚年还亲自在讲武殿主持考试,以后殿试成为制度,科举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乾德三年,他下令各州,赋税收入除留一小部分作必要开支外,其余全部上缴中央政府,调运到开封或指定地点。他还派遣使者到各地选择身强力壮、能征善战者收补禁军,使州郡兵力不能与中央抗衡。宋太祖对辽的目标是收回被后晋石敬瑭割让的燕云十六州(见幽蓟十六州),争取用金帛赎买,在位期间与辽没有发生大的冲突。对割据夏州(今内蒙古乌审旗南白城子)的党项拓跋氏,持优容态度。

宋太祖的一系列措施,基本上结束了唐安史之乱以来持续两百年的藩镇割据局面,巩固了赵宋王朝的统治,具有进步意义。但是,他用“分化事权”的办法防止大臣专擅,结果形成叠床架屋的官僚机构;他用兵无常帅、将从中驭的办法防止军队叛变,结果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他把主要精力集中于防制“内患”上,必然采取“守内虚外”的方针。宋太祖“以防弊之政,作立国之法”,必然给后世造成一系列弊政。

参考书目
  1. 张家驹:《赵匡胤传》,江苏人民出版社,南京,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