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人员过失错报是否构成虚报(瞒报)统计违法行为?

浏览

答:在统计执法实践中,有的同志认为,过失错报统计资料的行为不能构成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这种认识是比较片面的。故意和过失只是在查处虚报、瞒报这两种统计违法行为时应考虑的两种不同情节,行为人的行为只要具备故意或者过失这种主观过错之一,高于或低于实际统计数据报送统计资料,则其行为就已经构成了虚报或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就应当依法承担统计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对于因行为人疏忽大意等过失而导致的多报或者少报行为,首先应认定其已构成虚报或者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但统计行政执法机关在对该案件的具体处理过程中,可以根据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依法作出从轻、减轻、免予处理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