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团与财团法人的相通之处

浏览

破产财团与财团法人的相通之处

(1)具有独立性。

财团法人无意思机关,无社员,其法人意思由捐助人形成并由章程或遗嘱加以确定。与之相比,破产人因破产宣告而丧失其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权,其所有的全部财产立刻脱离破产人的支配,只有破产清算组可以支配,从而形成破产财团,原成员近乎解散。

(2)不以营利为目的。

财团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破产财团以公平清偿债务,满足债权人利益为目的,而非以营利为目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