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共同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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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共同过错

共同过错也叫共同侵权行为,或叫共同致人损害,就是两个以上的人由于共同的过错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权利及人身权利的损害。它是侵权损害赔偿一般责任中的一种特殊形式。

构成共同过错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加害人,而且加害人必须是具有行为能力的人。无行为能力人之间和无行为能力人与有行为能力人的共同加害行为不构成共同过错。另外,加害人的行为须共同作用于同一加害客体。

共同过错可根据加害人之间有否意思连络而分为有意思连络的共同过错和无意思连络的共同过错。有意思连络的共同过错加害人之间应负连带责任;无意思连络的共同过错加害人之间各自应按比例承担责任。共同过错加害人之间的过错性质和过错程度可能不一致,因此,他们承担的责任也不应相同。即使在承担连带责任的场合,加害人之一全部赔偿以后,在其内部仍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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