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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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参加管理,实现当家作主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因涉嫌严重犯罪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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