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现代化的目标。1.法制现代化的静态目标法制现代化的静态目标,主要是指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但法律制度本身是一个系统化的结构体系。
法制的内容。现时期,中国学者比较认同的看法是把法制作为一国或一地区法律上层建筑的系统来把握,认为法制不仅包括一国和一地区的静态的法律制度,还包括立法、守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各个动态的环节;也有学者
法务会计证据的法律特征。客观性。即作为案件证据的客观物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都是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和客观反映。
法务会计证据的特殊性。首先,从证据类别看,法务会计证据是一类特殊的法律证据,它包括财务账簿、凭证、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和经济合同等涉及财务往来的一切资料,这些资料主要是以会计资料为载体的财
法官阐明权行使的前提条件。1、须有诉讼经验缺乏或诉讼能力受限,且其诉讼能力处于显著劣势的民事诉讼当事人一方存在。法官行使阐明权的首要条件是,本案确实存在民事诉讼当事人一方诉讼经验缺乏或诉讼能力受限,其
法官阐明权行使的必要限制。目前,在一定范围内的司法腐败日益严重的大背景下,我们对在民事诉讼法中建立法官阐明权制度,应该保持高度的谨慎。首要之义不是如何赋予主审法官怎么样的阐明权,而是如何规范法官行使阐
法官阐明权行使的法律意义。1、法官阐明权的正当行使,便于法官动用公权力适度救济处于劣势的诉讼当事人,有利于贯彻当事人平等的民事诉讼原则,确保程序的实质性公正。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包括诉讼主张、证
法定之债的含义。法定之债的法定有两层含义:一是债的发生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问当事人有无发生债的意思,即使当事人没有此种意思,或者当事人事先约定不发生债的关系,在法律规定的事由出现时债的关系也当然地发生。
法定代理的产生原因。法定代理中,代理人的代理权直接根据法律规定产生。具体说来,产生法定代理的原因主要包括:1、监护关系监护人的职责中,包括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代表的区别。两者的概念不同。法定代表人是依据法律法规或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的意义。法定代表人是建立法人制度的内在要求。法人是法律上拟制的人,其本身不具有自然状态上的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只有通过自然人才能得以体现和实施,自然人代表法人的行为最终由法人享有权利并承担相
法定代表人的特征。法定代表人的资格是法定的或由章程确定的。我国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商事主体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唯一法定代表人。
法定孳息与天然孳息的区别。物质形式不同法定孳息因为是用益对价,因此原则上用一般等价物来衡量。即法定孳息的物质形式原则上是货币、是种类物。
法定孳息的处理原则。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天然孳息的处理原则是:1、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约定取得;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例如房屋的租金归出租人,出租人一般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法定抵押权的实现。1、实现的方式。根据合同法第286条规定,首先应进行催告,即工程竣工后,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催告,限定发包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价款,如果未经过催告,直接向法院申请拍
法定抵押权的效力。所谓抵押权的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对其财产的限制和影响力。它包括抵押权范围的效力、抵押物的效力、优先受偿的效力,而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关键是优先受
法定抵押权的特征。1、权利法定性。(1)主体是法定的,即只限于承揽合同中的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其他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依法可享有动产的留置权,但不享有法定抵押权;(2)成立的形式是法定的,即建设工程的承包
法定损害赔偿应遵循的规则。(1)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对受害人造成的全部损失都应当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
法定撤销权。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后,甚至在赠与合同已经一部或者全部履行之后,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赠与人的撤销。与此相对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赠与人享有撤销权,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的一种单方
法定撤销的行使期间。为了尽早确定赠与关系的去留,撤销权人应当依法及时行使撤销权。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