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续约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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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公司同意续约并提前对员工发出劳动合同续约通知,但劳动者有意拖延不予续签劳动合同以希望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是否能与其终止合同,不用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与赔偿呢?

  如果公司做好续约的手续,公司可以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根据《劳动法合同》规定,公司以不低于原合同条件与员工续订合同,但员工不同意的,合同期满时公司可以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需要有证据证明公司续签意向以及续签条件。而公司应该在发出的《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中明确,续签合同的条件是不低于原劳动合同的条件。并且说明,员工答复续签合同意向的时间,超过该时间视为该员工不同意续签。

  我们用人单位应该做好劳动者劳动合同即将届满的统计工作,尽早做好准备。如果有续约意向的,应该及时与劳动者进行续约的沟通工作。值得提醒用人单位的是:实践中,往往有劳动者恶意拖延续签事宜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我们建议续签事宜应该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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