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员工A于2004年1月进入某企业担任业务员,工资为2700元一个月。2008年10月,因该员工连续三个月都没有完成业务指标,企业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其工龄为4年零10个月)。现在员工提出要求按照他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及《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一是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二是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是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即人民法院经过书面审查即可督促用人单位限期履行义务...
例如:某企业是一家冷饮产品生产厂,在夏天生产旺季时每天均需加班,但在冬季时往往连正常上班时间都不能排满,未减少成本,该企业将夏天的加班时间全部安排在冬季进行补休以减少加班费支出,该做法可行吗? 根据《
[事例情况]某县崔某夫妇有个同儿子儿媳、孙子孙女组成的六口之家。在儿子结婚前,崔某盖有五间新房,原有东西厢房四间。儿子结婚后开拖拉机跑运输业,收入相当于家里的农业和饲养业的收入,是全村有名的富裕户。 19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 根据劳动部有关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有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事例情况]女青年小冬同廖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尚未同居生活,廖某从小冬家拉嫁妆回去途中,汽车翻车坠入深沟,廖某当场死亡,此后,小冬找不到对象。当地未婚青年一听说介绍的对象是小冬,都摇头说,她是结过婚的
[事例情况]某县陈某犯强奸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后,他的妻子靳某同他协商离婚。陈某表示愿意改过从新,请求妻子原谅,不同意离婚。靳某对丈夫一贯道德败坏思想落后早有离婚打算,又担心法院不能判离,不敢向法院起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应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条款为准。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则用人单位与职工应当适用集体合同。 ...
例如:员工A于2005年入职某企业,期间因感情问题引发精神病,经过治疗后仍不能进行正常工作,企业如需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如何补偿?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规定,公司的精神
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应包含加班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据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即加班费)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
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劳动合同法》第97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这一规定意味着,《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即便其条款与新法相违背,只要订立时不违反当时的法律,均应该继续履行。 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过渡性条款,主...
[事例情况]赵某同女青年肖某是从小由父母包办的娃娃亲。虽然也办了婚姻登记手续,但结婚5年多,很少有夫妻同床生活,也没有生育儿女。当父母的感觉到了孩子的婚姻不美满幸福,是自己旧思想给造成的,表示尊重子女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酌内容。 ...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时,职工有上述情形之一(见第101问),这时候单位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而要将劳动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其中有一种情形例外,就是对于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当他们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对于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被认定以后的处理,《劳动法》并没有进一步做出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则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各级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关于工会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2001年10月27日最新修正后的《工会法》,进一步加强了工会的职能和作用,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劳动者有权了解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培训服务期时,可以同时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