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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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第三人查阅有关材料提供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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