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生鲜乳不得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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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收购下列生鲜乳:

  (一)经检测不符合健康标准或者未经检疫合格的奶畜产的;

  (二)奶畜产犊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原料从事乳制品生产的除外;

  (三)在规定用药期和休药期内的奶畜产的;

  (四)其他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

  对前款规定的生鲜乳,经检测无误后,应当予以销毁或者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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