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玩忽职守罪?它具有哪些特征?认定本罪应注意哪些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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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

  4、主观是过失。

  界限:

  1、玩忽职守罪与非罪的界限。二者区别本罪行为是否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如果玩忽职守行为没有造成重大损失,不能构成犯罪。

  2、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区别;犯罪主体不同、客体不同、犯罪发生的场合不同。

  3、本罪与滥用职权罪界限。区别:犯罪主观方面不同、犯罪行为方式不同

  4、本罪与其他玩忽职守罪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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