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企业支付的赔偿金可否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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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我公司侵犯另一公司的著作权,需赔偿相应款项,有判决书,请问可否税前抵扣,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企业支付的侵犯另一公司著作权的赔偿金可以税前扣除。但如属于罚金、罚款支出,则不能在税前扣除。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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