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资产负债表”的有些项目要根据有关明细账户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这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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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的有些项目,如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要根据有关明细账户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原因是什么呢?其实在正常的情况下,比如这些账户所属的明细账户余额方向不存在相反方向的余额、明细账户余额合计数与它们所从属的总账余额又完全相等的情况下,资产负债表上的有关项目可以根据有关总分类账户(“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的余额直接填列。只有在某些明细账户与总分类账户出现方向不一致的反常情况时,才能用到“根据有关明细账户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这种方法。这是由于,一旦以上四个账户所属的明细账户出现相反方向的期末余额,就说明这些余额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向相反方向的转化。如“应收账款”明细账户的反方向余额(贷方余额)就具有了预收账款的性质(即收回应收账款数大于了应收数);同理,“预收账款”明细账户的反方向余额(借方余额)就具有了应收账款的性质(即实际提供的商品货款大于了预收数)。而“应付账款”明细账户的反方向余额(借方余额)就具有了预付账款的性质(即偿还应付账款大于了应付账款数);同理,“预付账款”明细账户的反方向余额(贷方余额)就具有了应付账款的性质(即实际收到的对方提供的商品货款大于了预付账款数)。因此需考虑这些具体情况,将不同总分类账户下的性质相同的余额加计在一起,填入“资产负债表”的有关项目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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