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开车外出旅行时不慎丢失车购税费凭证应如何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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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持有车购税费缴费、免征(办)凭证,因故发生遗失或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被毁,缴费人向车辆落籍地征管机构申请办理凭证遗失补办车购税凭证手续的,应予受理。办理凭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

  (一)要求缴费人提供单位证明(说明遗失或毁损原因,提供申请补办的理由)、

  个人身份证、车购费缴费收据或车购费一般收据复印件、原车购费凭证号码、原车购费凭证遗失的登报挂失材料及其他有关资料。

  (二)车辆落籍地征管机构负责对缴费人填写的《补发车购费凭证申请表》和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程序报请核准。

  缴费凭证遗失申请补发的,由车辆落籍地征管机构审核员提出处理意见后报主管领导核批。

  免征(办)凭证遗失申请补发的,应由车辆落籍地征管机构按规定审核,报经省级征管机构核准后方可办理。其核批程序与办理免征(办)凭证的程序原则相同。

  (三)经核准同意补办车购费凭证的车辆,其具体核发凭证手续由车辆落籍地征管单位负责办理。开据“车购费一般收据”,按规定收取车购费凭证工本费,发给车购费缴费或免征(办)凭证。

  (四)凡属于补发的车购费凭证,均应在凭证的“附记”栏中加盖遗失补办戳记。缴费人申请补发凭证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存入原车购费档案,并在档案中做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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