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境内机构工作的外籍、华侨、港、澳、台人员办理购付汇是否提交税务凭证? 包龙星 / 2015-03-29 浏览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在境内机构任职或受雇的外籍、华侨、港、澳、台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包括通过支付给其派遣企业的),按照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征收营业税。 办理购付汇或从外汇帐户中对外支付时,应出具由主管地方税务局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税票,不需出具营�邓巴晁爸っ骱退捌薄� 阅读全文